問題詳情

總統府(100)年12月28日公布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並將於101年1月1日施行,其中修正條文第3條將教育經費法定下限由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21.5%提高至
(A)22.0%
(B)23.0%
(C)23.5%
(D)25.5%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7155
統計:A(237),B(3529),C(1139),D(15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教育經費的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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