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小額程序之敘述,何者不當?
(A)法院認適用小額程序為不當者,得依當事人聲請以裁定改用簡易程序並由原法官審理
(B)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二審裁判,不得上訴或抗告
(C)小額程序第二審經兩造同意者,法院得不調查證據而為裁判
(D)小額程序之判決書,得僅記載主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01336
統計:A(563),B(110),C(182),D(13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費用相當性原則、法院如未假執行裁判,得補充判決、第427條(簡易程序)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