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X公司與Y公司均為股份有限公司,X公司持有Y公司百分之九十一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而X公司章程中規定「本公司如與Y公司合併,須事先取得股東會特別決議之同意後始得為之」。假使X公司現擬與Y公司進行吸收合併,即以X公司為存續公司,Y公司為消滅公司。試問:在現行公司法上,下列何者正確?
(A)因公司法規定控制公司持有從屬公司百分之九十以上已發行股份者,其合併僅須經過控制公司及從屬公司之董事會特別決議,故題目中X公司之章程規定係違反公司法規定而無效
(B)無論是X公司或Y公司之股東,如反對X公司與Y公司合併案者,公司法均賦予反對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
(C)Y公司之股東如反對X公司與Y公司之合併案,則應向合併後之存續公司即X公司行使股份收買請求權
(D)有關X公司合併對價之選項上,雖然現行公司法僅限於X公司之股份,但依企業併購法之規定,已不限於X公司之股份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56894
統計:A(84),B(104),C(217),D(177),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司股東會、公司發起人與訂立章程、股東會特別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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