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老張扶養其太太李四、兒子小明、侄子小小(兒子與侄子皆未滿20歲),101年度老張自己繳納人身保險費3萬元,健保費1萬元;太太李四繳納人身保險費3萬元,健保費1萬元,老張幫兒子繳納人身保險費2萬元,健保費1萬元,幫侄子繳納人身保險費1萬元,健保費1萬元,試問在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老張可以列舉扣除保險費多少金額?
(A)9萬8千元
(B)11萬元
(C)12萬8千元
(D)14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1144
統計:A(465),B(39),C(32),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錯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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