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營利事業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6條所為之捐贈,其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之限額為:
(A)新臺幣三百萬元或所得額20%
(B)新臺幣五百萬元或所得額20%
(C)新臺幣五百萬元或所得額25%
(D)新臺幣一千萬元或所得額10%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13583
統計:A(24),B(52),C(22),D(26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捐贈、不熟的稅法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