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罰鍰新臺幣
(A)600 至 1,200 元
(B)1,200 至 1,500 元
(C)1,800 至5,400 元
(D)6,000 至 9,000 元。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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