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行執業者,處罰鍰新臺幣
(A)900 至 1,200 元
(B)1,500 至 3,600元
(C)4,500 至 5,400 元
(D)6,000 至 7,200 元。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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