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依國民教育法規定,學校建立學生申訴制度為:
(A)學校班級數在12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B)學校班級數在12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
(C)學校班級數在24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D)學校班級數在24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13194
統計:A(206),B(739),C(185),D(31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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