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大學學校除為辦理教育實驗,專案報教育部核准調減畢業應修學分數者外,大學法第26條第5項所定學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數,於學士學位修業期限為4年者,不得少於多少學分?
(A)120學分
(B)128學分
(C)140學分
(D)148學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1228
統計:A(166),B(1339),C(128),D(12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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