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機關辦理採購,如自行發現招標文件之規定或作業程序違反政府採購法令規定,但因無廠商異議,故不必改正後再辦。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內容推薦
- 建築師接受機關委託執行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業務時,因非機關之採購人員,故不適用採購人員倫理準則之規定。(A)O(B)X
- 廠商因公務目的於正當場所開會並附餐飲,邀請機關派員參加時,採購人員不接受與職務有關之招待,反有礙業務執行者,仍得予接受。(A)O(B)X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A)O(B)X
- 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第9條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但受監督之機關,不在此限。(A)O(B)X
- 某機關首長非依法規明文規定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者,縱已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2規定,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該事業或團體仍應適用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不得參與該機關採購。(
- 某機關首長非依法規明文規定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者,如已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2規定,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該事業或團體即可排除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得參與該機關採購。(
-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如為公營事業,所稱「機關首長」,包括董事長及總經理。(A)O(B)X
-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如為公營事業,所稱「機關首長」,為董事長,不包括總經理。(A)O(B)X
-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3年內如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可能有罰金及徒刑之處分。(A)O(B)X
-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5年內如擔任與其離職前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可能涉及罰金及徒刑之處分。(A)O(B)X
內容推薦
- 採購人員如有違反法令規定情形,依個案情形,將可能負擔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惟尚不致構成民事責任。(A)O(B)X
- 採購人員如有違反法令規定情形,依個案情形,將可能負擔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A)O(B)X
- 採購人員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行為,其長官知情而不依法處置者,應一併受懲處。(A)O(B)X
- 採購人員有違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之情事者,機關得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處置。其觸犯刑事法令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A)O(B)X
- 機關未依規定處置違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之採購人員或處置不當者,其上級機關得通知主管機關另為適當之處置。(A)O(B)X
- 機關未依規定處置違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之採購人員或處置不當者,主管機關得通知其上級機關另為適當之處置。(A)O(B)X
- 採購人員為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故對於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之價值新臺幣200元之餽贈,應予接受。(A)O(B)X
- 採購人員不接受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之價值新臺幣200元之餽贈,反不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者,得予接受。(A)O(B)X
- 某機關採購主管於91年6月30日退休後,擔任A公司代表人,該公司於同年12月參加該代表人原任職機關辦理採購案之投標,該代表人未出席開標,未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之規定。(A)O(B)X
- 某機關採購主管於91年6月30日退休後,擔任A公司代表人,該公司於同年12月參加該代表人原任職機關辦理採購案之投標,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之規定。(A)O(B)X
- 某機關首長兼任A財團法人之董事,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除經上級機關核定免除者外,A法人不得參加該機關辦理採購之投標。(A)O(B)X
- 某機關首長兼任A財團法人之董事,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除經主管機關核定免除者外,A法人不得參加該機關辦理採購之投標。(A)O(B)X
- 機關辦理採購之專責單位(局、處、室、組),其單位主官(管)如經機關首長授權決定採購事宜,且為採購契約之機關代表人,因非機關首長,故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之規定。(A)O(B)X
- 機關辦理採購之專責單位(局、處、室、組),其單位主官(管)如經機關首長授權決定採購事宜,且為採購契約之機關代表人,視同機關首長,適用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之規定。(A)O(B)X
-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擔任廠商之負責人,該廠商於該人員離職後5年內不得參與其原任職機關採購之投標。(A)O(B)X
-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擔任廠商之負責人,該廠商於該人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參與其原任職機關採購之投標。(A)O(B)X
- 公營事業如授權所屬廠、處、區辦理採購者,其廠、處、區之最高主管人員,雖為採購契約之機關代表人,但非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所稱之「機關首長」。(A)O(B)X
- 公營事業如授權所屬廠、處、區辦理採購者,其廠、處、區之最高主管人員,為採購契約之機關代表人,亦適用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所稱之「機關首長」。(A)O(B)X
- 機關首長與「誠實建築師事務所」張姓司機為舅甥關係,張員雖非該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機關仍應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禁止該事務所參與該機關之採購。(A)O(B)X
- 機關首長與「誠實建築師事務所」張姓司機為舅甥關係,但因張員並非該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故機關無須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禁止該事務所參與該機關之採購。(A)O(B)X
- 某鄉公所建設課辦理該鄉道路修護工程之發包,A營造廠之負責人係該建設課課長之伯父,依採購法第15條第2項規定,A營造廠不得參加該工程採購之投標。(A)O(B)X
- 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離職後之就業規範,僅適用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該等人員之主管非所稱承辦、監辦採購人員,爰不適用其規定。(A)O(B)X
- 採購評選委員對於受評廠商之投標文件內容及資料,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評選前應保守秘密。決標後經機關許可,始得作為學術研究等用途。(A)O(B)X
- 某部政務次長兼任○○社團法人董事,該法人仍可參與該部之採購,且該政務次長無需迴避。(A)O(B)X
- 業務單位承辦人員並無參加開標,雖有規劃訂定招標文件,仍不適用採購人員倫理準則。(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