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新聞報載:「名嘴鍾先生在政論節目中,指控某黨前祕書長『操弄媒體、操縱黨內初選、目無法紀』。該祕書長認為這已經侵害到他的名譽,一狀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決該祕書長勝訴,鍾先生須賠償100萬元,還得在兩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全案可再上訴。」從新聞可知,名嘴鍾先生侵害了該祕書長的何項權利? 
(A)人格權 
(B)身分權 
(C)物權 
(D)智慧財產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82456
統計:A(112),B(2),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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