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AB 土地相鄰,甲、乙、丙、丁、戊、己共有 A 地,各有應有部分六分之一,戊、己、庚、辛、壬共有 B 地,各有應有部分五分之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戊想要分割 A 地與 B 地,希望分割後自己所分配之土地得集中在一處,不須經其他共有人同意,得聲請法院合併分割
(B)戊得到甲、乙、丙、丁、己、庚、辛、壬全體共有人同意,始得聲請法院合併分割
(C)戊得到丙、丁、己、庚共有人同意,得聲請法院合併分割
(D) AB 土地不得合併分割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92857
統計:A(6),B(5),C(11),D(1),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