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48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但胎兒有何例外?
(A)權利義務均視為已出生
(B)以將來非死產為限,權利、義務均視為已出生
(C)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D)義務負擔視為既已出生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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