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35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則:
(A)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
(B)應負二分之一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
(C)應負全部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但不負其他損害之賠償責任
(D)應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外,如有損害,並應賠償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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