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3 甲公司因其前任負責人乙於卸任後,拒不移交所持有甲公司之印章,經甲公司訴請命乙交付該印章並獲勝訴判決確定。甲公司執該確定判決聲請對乙強制執行,經執行法院限期命乙自動履行,乙逾期不為履行而將該印章藏匿。下列何者,非執行法院得採行之執行方法?
(A)檢視乙之住所將該印章取交甲公司
(B)執行取交無效果時,宣告該印章無效,並製作證明書交付甲公司
(C)以乙之費用,命第三人丙代為篆刻同款式印章一枚交付甲公司
(D)對乙處以怠金,續經定期履行而仍不履行時,再處以怠金或管收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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