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7. 汽車或電車運輸業遇有行車事故,致貨物損毀、滅失之損害賠償,除貨物之性質、價值於裝載前經託運人聲明,並註明於運送契約外,其賠償金額,以每件不超過新台幣多少元為限
(A)6,000 元
(B)5,000元
(C)4,000 元
(D)3,000 元。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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