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8. 職業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駕駛執照審驗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年以上者,則
(A)逕行吊扣其駕駛執照
(B)逕行吊銷其駕駛執照
(C)逕行註銷其駕駛執照
(D)逕行扣留其駕駛執照。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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