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91 共同供應契約之訂約廠商於契約有效期內,以更優惠之價格或條件供應本契約之標的於適用機關或他人者,訂約機關應與廠商終止或解除本契約。第93條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 38 按本會訂頒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之物價指數調整規定內容,以下何者錯誤?(A)機關可自行訂定依行政院主計處發布之總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個別項目指數漲跌幅逾5%部分,計算物價調整款。 (B)可歸責於
- 以下哪一張地理區的畫分是依照經濟發展的差距而繪製?(A) (B) (C) (D)
- 42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可於招標文件之契約條款預先約定監造技師或建築師必須於查驗、初驗及驗收時親自到場辦理或會辦,缺席者以違約處理。(A)O(B)X
- 41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委託設計之結果須符合經濟耐用之目的,並考量生活美學。(A)O(B)X
- 989 機關依採購法第93條規定之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其適用機關利用本契約採購之期間,最長以1年為限。適用機關與廠商有爭議未能解決者,由立約機關處理之。第93條(A)O(B)X
- 39 以下何者採購,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廠商採購,免提供報價或企劃書?(A)60萬元之工程採購。 (B)10萬元之設計服務採購。 (C)30萬元之勞務採購。 (D)以上皆非。
- 40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委託廠商辦理設計、監造,其評選項目得載明如期履約能力,並得包括尚在履約之契約件數、金額及是否逾期。(A)O(B)X
- 988 廠商之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採購法之罪者,除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其所屬廠商並無一併處罰之規定。第92條(A)O(B)X
- 37 按本會訂頒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之物價指數調整規定內容,以下何者錯誤?(A)給付之物價調整款併於結算總價內。 (B)承商管理費可予調整。 (C)契約所定半成品或進場材料得以估驗計價者,以進場當月指數作
- 899 得標廠商轉包其他廠商時,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與轉包廠商無涉。第66條(A)O(B)X
內容推薦
- 44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其招標文件得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明服務之項目、工作內容及需求計畫。其需求計畫之內容並得包括計畫緣起、需求說明、基地現況、地質資料、工程經費上限、預
- 40 契約以工作天計算之工程,廠商提前9日完工,機關於履約期限最末日辦理驗收,經驗收有瑕疵機關要求廠商於驗收次日起5日內改善完成,無任何不可抗力因素,廠商逾機關規定改善期限4天(中間包含2天國定假日)
- 45 技術服務金額未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之規劃、設計採購,其採競圖方式辦理者,不得要求製作模型及彩繪透視圖。(A)O(B)X
- 46 小規模(例如工程經費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或區位偏遠之工程,其服務費用得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預估編列,但仍應受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百分比上限之限制。(A)O(B)X
- 992 共同供應契約之訂約廠商於契約有效期內,以更優惠之價格或條件供應本契約之標的於適用機關或他人者,訂約機關得與廠商協議變更本契約。第93條(A)O(B)X
- 47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辦理監造服務,其派遣留駐工地,持續性監督施工廠商按契約及設計圖說施工及查證施工廠商履約人員之資格、人數、是否專任、留駐工地期間及權責分工,應於委託契約載明。(A)O(B)X
- 993 共同供應契約之適用機關與廠商有爭議未能解決者,由適用機關自行處理,並將結果通知訂約廠商。第93條(A)O(B)X
- 48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同一委託技術服務契約,其服務費用之計算,僅能擇定一種計費方式。(A)O(B)X
- 50 受機關委託之技術服務廠商,所訂定之技術規格如屬特殊技術規格,應要求該廠商於提出技術規格前,向機關書面說明其必要性。(A)O(B)X
- 994 共同供應契約之適用機關與廠商有爭議未能解決者,由訂約機關處理之。第93條(A)O(B)X
- 2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應一併成立3人以上之工作小組,其成員並不以機關人員為限,且至少應有1人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A)O(B)X
- 3 機關辦理招標,於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價格給付,但仍要求廠商於投標文件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並納為評選項目之一,所佔配分比率為10%,並不適法。(A)O(B)X
- 995 共同供應契約期間,最長以3年為限。 第93條(A)O(B)X
- 4 機關辦理招標,於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價格給付,但仍要求廠商於投標文件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並納為評選項目之一,所佔配分比率為10%,尚屬適法。(A)O(B)X
- 7 採購評選委員會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評選優勝專業服務廠商,其優勝廠商以1家為限。(A)O(B)X
- 5 招標文件列有得協商更改之項目者,不論是否採固定金額或費率給付,價格應列為協商項目之一才合理。(A)O(B)X
- 996 共同供應契約期間,最長以2年為限。 第93條(A)O(B)X
- 6 招標文件列有得協商更改之項目者,除已標示固定金額或費率給付者外,價格須列為協商項目之一才合理。(A)O(B)X
- 997 某中央機關採購辦公傢俱一批,預算金額65萬元,其中部分項目可從共同供應契約取得,金額計40萬元,部分項目無法自共同供應契約取得,金額25萬元,得洽同一共同供應契約廠商採購。第93條(A)O(B
- 105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規定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倘為直屬上級機關委託代辦之採購,直屬上級機關薦派之評選委員屬聘兼之委員。(A)O(B)X
- 8 採購評選委員會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評選優勝專業服務廠商,其優勝廠商得不以1家為限。(A)O(B)X
- 998 某中央機關採購辦公傢俱一批,預算金額50萬元,其中部分項目可從共同供應契約取得,金額計45萬元,部分項目無法自共同供應契約取得,金額5萬元,得逕洽同一廠商採購。第93條(A)O(B)X
- 10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本人或其配偶與受評選之廠商或其負責人間現有或3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者,應予辭職或解聘,不得辦理評選。(A)O(B)X
- 9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本人或其配偶與受評選之廠商或其負責人間現有或5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者,應予辭職或解聘,不得辦理評選。(A)O(B)X
- 999 共同供應契約之適用機關,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始得利用該契約採購。第93條(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