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警察勤務區為警察勤務基本單位,依據警察勤務條例第 11 條第 1 款之規定:「勤區查察:於警勤區內,由警勤區員警執行之,以家戶訪查方式,擔任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請說明「家戶訪查」之法律性質為何?又「警勤區」常含括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及私人住宅等,對於警察依法執行違規調查時,就上述不同特性之場域在調查上有何差異與疑義?(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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