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的規定:「憲法的修改,須經立委1/4之提議,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再經如下程序修改通過,方能公佈實施。憲法的修正須經如此嚴謹繁複的程序,這是說明何種特性?
(A)最高性
(B)固定性
(C)原則性
(D)優越性。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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