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我國目前對教育經費的法律保障內容是
(A)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
(B)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年度國民生產毛額(GDP)的百分之六
(C)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二點五
(D)並無任何法令保障條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7722
統計:A(49),B(19),C(323),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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