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設籍重慶之甲男於 1946 年與同鄉之乙女結婚,1949 年甲男與國民政府播遷來台,並於 1951 年在台北與丙女結婚,1986 年在高雄與丁女結婚;嗣後甲於 1988 年返鄉探親時方知乙女已於 1956 年改嫁戊男,甲遂與己女結婚並在蘇州定居。試問上述各項婚姻之效力如何?(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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