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有關土地增值稅課稅稅基(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之規定,何者錯誤?
(A)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未課徵土地增值稅,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贈與時之原規定地價或該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
(B)因繼承取得之土地再行移轉者,以繼承開始時該土地之公告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
(C)土地所有權人為改良土地已支付之全部費用可自核定之申報移轉現值中減除
(D)原規定地價及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遇一般物價有變動時,應按政府發布之物價指數調整後,再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20561
統計:A(45),B(24),C(14),D(1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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