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建築法第 54 條規定,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應於 6 個月內開工;並應於開工前,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開工日期,連同姓名或名稱、住址、證書字號及承造人施工計畫書,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試依建築施工管理相關規定,說明建築工程施工計畫書應包括之內容。(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1288
統計:A(89),B(88),C(267),D(254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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