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關於「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之簽署,須有兩位見證人。下列何者可擔任當事人的見證人?
(A) 19歲的好朋友
(B) 20歲的鄰居
(C) 24歲的該醫院護理師
(D) 30歲的兒子,但經法院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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