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為 A 公立大學於民國 95 年基於自由意願招收之公費生,於 97 年 6 月畢業,然未能按其入學時,招生簡章所規定於 99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前,參加相關特種考試及格分發任職;經 A 催討甲應賠償在校期間教育訓練費用,但甲拒未給付。請分析 A 與甲間之法律關係,及甲應尋何法律途徑處理。 (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0),B(1),C(5),D(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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