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停止供水之事由?
(A)有確實證據之竊水行為
(B)欠繳水費逾期二個月,經限期催繳仍不繳付
(C)拒絕換裝水表
(D)毆打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之抄表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