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臺北市監理處公告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同時將繳款書載明繳款日期,以平信寄送汽車所有人甲。甲未收獲通知,逾期仍未繳納,臺北市監理處乃以雙掛號函向甲催繳燃料使用費。此項催繳通知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
(A)事實行為
(B)行政處分
(C)執行行為
(D)觀念通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7453
統計:A(705),B(4156),C(130),D(14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行為、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行政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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