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依據民國 100 年11 月1 日修正通過之行政訴訟法第229 條第1 項規定,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以下爭訟事件,何者非屬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
(A)對公務人員之免職處分
(B)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40 萬元以下
(C)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誡、警告、記點、記次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
(D)依法律之規定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7908
統計:A(8036),B(216),C(266),D(5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通常訴訟程序、行政程序法$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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