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民法有關使用文字及簽名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必須由本人自寫,且必須親自簽名
(B)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最低額為準 
(C)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D)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縱使在文件上,經二人簽名證明,亦不生簽名之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7849
統計:A(60),B(69),C(808),D(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行為意思表示的效力、民法第三篇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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