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涉嫌侵入住宅竊盜,警察取得檢察官簽發之拘票,合法於甲家中拘提甲,在將甲押解回警察局的車中,警察以聊天的方式問甲如何進入被害人的住宅?竊得哪些東西?竊得的東西如何處理?甲皆坦承如實回答。另警察局作筆錄時,警察於詢問前告知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之權利等,並將詢問過程錄音、錄影,甲則只承認有侵入住宅,而未竊得任何東西。試評析上述詢問程序之合法性,甲各次之陳述於審判中是否具有證據能力?(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2651
統計:A(54),B(304),C(758),D(5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需求理論與ERG理論之比較、激勵保健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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