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1 條第 2 項之規定,經許可受僱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大陸地區人民,其受僱工作期間原則上受有下列何種限制?
(A)受僱期間不得逾 3 年,並不得轉換雇主及工作
(B)受僱期間不得逾 1 年,並不得轉換雇主及工作
(C)受僱期間不得逾 3 年,得轉換雇主及工作
(D)受僱期間不得逾 1 年,得轉換雇主及工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5614
統計:A(15),B(85),C(10),D(4),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