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甲為轉業從事農耕,於民國103年12月5日向乙承租耕地,首次訂立之農業用地租賃契約,其租金如何計算?
(A)不得超過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之千分之三百七十五
(B)不得超過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之千分之二百五十
(C)不得超過法定地價年息百分之八
(D)由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之,不受土地法及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9785
統計:A(18),B(13),C(106),D(35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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