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因經商失敗,舉債過日,生活潦倒,乃與乙意圖共同營利,將自己未滿 16 歲之長女 A 帶至乙所經營之應召站押賣為娼,共同誘使 A 接客賣淫,為期 2 年,乙支付甲新臺幣 50 萬元。嗣後,由乙安排 A 至各飯店或賓館接客賣淫,A 身心受創痛苦不堪,某日報警求救,經警察機關查獲,將甲、乙二人逮捕後移送法辦。試問:甲、乙二人之行為應如何處斷?(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75
統計:A(0),B(2),C(1),D(4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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