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警察執勤有關適用提審法規定中,乃在踐行提審法第2條所定之法律告知事項,其未告知者,依提審法第11 條第1項規定,得科新臺幣十萬元。下列有關勤務措施何者不適用提審法?
(A)警察執行路檢勤務,攔停人車暫時留置人車盤查身分時仍適用
(B)警察執行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措施
(C)警察執酒測勤務,獲酒醉駕駛人帶回管束
(D)警察制止現行違序行為人,並依法強制到場實施調查訊問。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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