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聯合國國際海洋法會議總共召開 3 屆,下列何者為第 2 屆聯合國海洋法會議的成果或特色?
(A)通過了 1958 年「領海及鄰接區公約」
(B)採用平行會議的方式討論
(C)不同利益國家集團的形成
(D)召開會議的目的在解決領海寬度與捕魚區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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