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在南部服役之甲,因放榮譽假,深夜突然返回台北,一踏入家門,見其妻乙與情夫丙正在床上為性行為,一時氣憤難忍,遂持廚房之尖刀擬砍殺丙,但未中丙而誤中其妻乙,乙右手成殘,丙則毫髮無傷,趁機溜走。問本案甲之刑責宜如何論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8939
統計:A(36),B(24),C(43),D(13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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