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有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7 條第 2 項自白犯行減刑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規定立法意旨係為使刑事程序儘早確定,並給予被告自新之機會
(B)警方在詢問時有告知該條例第 17 條第 2 項自白犯行減刑規定之義務
(C)被告販賣毒品,但在偵查及審判中皆僅承認合資轉讓一級毒品,不符合本條項之減刑規定
(D)若司法警察、檢察官在偵查過程,皆未曾對被告販賣一級毒品事實進行偵詢,被告在審判中自白販賣一級毒品,依實務見解例外得作為減刑依據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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