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甲為個人私利,任職某公司董事長時,竟將公司唯一有價值之資產土地一筆以低價賣給知情之兒子乙,再由乙以市價出賣予建設公司獲利,致該公司無從清償對債權人之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之交易行為,因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無效
(B)乙轉賣予建設公司之交易行為,因背於善良風俗而無效
(C)公司之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甲乙交易行為以及乙與建設公司之交易行為
(D)公司之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甲乙交易行為,至於乙與建設公司之交易行為,則須建設公司亦屬知情,始可同時聲請法院命其回復原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4307
統計:A(163),B(5),C(73),D(44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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