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羅馬共和剛建立時沒有成文法,貴族掌控的政府按習慣法審理案件,習慣法的規範不清,而貴族法官任意解釋習慣法,為貴族謀利益,因此,平民要求制定成文法。經過長期的抗爭,貴族政府於西元前450年左右公布十二表法,以下是該法典部分內容:第三表:債務人如無力還債,債權人有將債務人拘押、殺死或賣之為奴的權利。第五表:對死者遺產的處理不得違背死者的遺囑,如無遺囑也無繼承人,則由父系近親繼承,如無父系近親,可由同族成員繼承。第六、八表:盜竊他人財物,要以雙倍價值賠償。第九表:除公民大會外,任何人不得判公民以死罪……對任何人未經審判,不得處死。第十表:夜間收割、損毀他人莊稼,則處以死刑。這些法典內容,反映當時羅馬共和時期哪些現象?
(A)已廢止奴隸制度 
(B)反映平民對貴族鬥爭的勝利 
(C)以法律保護私人財產 
(D)已有人民享有政府不可侵犯的基本權利 
(E)平民與貴族的鬥爭中,平民已完全取代貴族的統治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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