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將其 A 地先後設定一、二、三次序普通抵押權於乙、丙、丁,分別擔保自己之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300 萬元、200 萬元債務。試問:下列各項之效力如何?
乙拋棄其抵押權。(1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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