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關於再審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係不服年終考績之救濟程序
(B)再審議有停止處分執行之效力
(C)受懲戒處分人認為有重要證據未及提出,得申請再審議
(D)受懲戒處分人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應變更原議決者,得申請再審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3134
統計:A(9),B(9),C(17),D(25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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