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63因遭受僱人執行職務時不法侵害之受害人,由於僱用人已盡監督義務,而無法對僱用人請求賠償者,法院得因其聲請,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情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其法律性質為:
(A)過失責任
(B)中間責任
(C)衡平責任
(D)絕對責任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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