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44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若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經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至少有幾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者,得不經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而逕付二讀?
(A) 二十人
(B) 三十人
(C) 四十人
(D) 五十人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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