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甲不服原處分機關對其處以 50 萬元罰鍰之處分,提起訴願。受理訴願機關審理後發現,依原處分機關所訂裁量基準,甲之案件實應處 80 萬元罰鍰,始為適法。訴願管轄機關應為如何決定?
(A)撤銷原處分,命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B)撤銷原處分,自為適法之處分
(C)駁回訴願
(D)命原處分機關撤銷原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40227
統計:A(1014),B(208),C(2912),D(8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訴願、第 29 條 管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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