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 固定成本係指不隨履約標的之數量而變動之成本。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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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政府採購法第54條,當合於投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價,逾評審委員會建議之金額時,招標機關得依廠商之報價情形判斷,不請廠商減價,逕行宣佈廢標。(A)O(B)X
- 依政府採購法第54條,當合於投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價,逾評審委員會建議之金額時,招標機關尚不得未洽廠商減價,即逕行宣佈廢標。(A)O(B)X
- 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其底價應於進行比價或議價前定之。(A)O(B)X
- 機關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用複數決標方式,其允許依不同數量報價者,依標價及可決標之數量依序決標,並得有不同之決標價。(A)O(B)X
- 機關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用複數決標方式,其允許依不同數量報價者,依標價及可決標之數量依序決標,但不得有不同之決標價。(A)O(B)X
- 訂定底價確有困難之特殊或複雜之採購案件,得不訂底價,但應於招標文件內敘明理由及決標條件與原則,並得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A)O(B)X
- 訂定底價確有困難之特殊或複雜之採購案件,得不訂底價,但應於招標文件內敘明理由及決標條件與原則,惟不得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A)O(B)X
-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訂定底價確有困難之特殊或複雜案件)及第2款(最有利標)規定不訂底價者,得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作為決標條件。(A)O(B)X
-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訂定底價確有困難之特殊或複雜案件)及第2款(最有利標)規定不訂底價者,不得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作為決標條件。(A)O(B)X
- 機關訂定底價,得基於技術、品質、功能、履約地、商業條款、評分或使用效益等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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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潤得視個案,依所需成本、市場之競爭性及經營策略加以分析,合理編列。(A)O(B)X
- 原產地非屬我國之採購,必要時需於訂底價時考量海運、空運及關稅等所增加之成本。(A)O(B)X
- 機關依實際需要,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底價。(A)O(B)X
- 機關不得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底價,並無例外。(A)O(B)X
- 機關依實際需要,得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底價。(A)O(B)X
- 機關辦理小額採購,仍應訂定底價。(A)O(B)X
- 小額採購得不訂底價。但仍應於招標文件內敘明理由及決標條件與原則。(A)O(B)X
- 未訂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標價合理,且在預算數額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非屬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決標原則之一。(A)O(B)X
- 未訂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標價合理,且在預算數額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為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決標原則之一。(A)O(B)X
- 機關訂定底價,不得基於廠商產品品質之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A)O(B)X
- 機關訂定底價,得基於廠商產品品質之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A)O(B)X
- 機關辦理採購,其採最有利標決標原則,如招標文件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因價格不納入評選,故機關不得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A)O(B)X
- 機關辦理採購,其採最有利標決標原則,如招標文件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價格雖不必納入評選,但機關仍得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A)O(B)X
- 某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底價係由機關首長授權處長核定,開標結果最低標價仍超過底價3%但不逾預算數額,機關確有緊急情事需決標,應經處長核准後方可決標。(A)O(B)X
- 某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底價係由機關首長授權處長核定,開標結果最低標價仍超過底價3%但不逾預算數額,機關確有緊急情事需決標,應經處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即可決標。(A)O(B)X
- 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市場行情、契約內容等規定逐項編列。(A)O(B)X
- 單價偏低之情形,不包括誤報(少1位數)之情形。(A)O(B)X
- 單價偏低之情形,有可能係誤報(少1位數)或故意低報(先領款之部分高報,後領款之部分低報)。(A)O(B)X
- 1 標準簡化屈光正常眼的屈光力是+00 D,假設有一散光性屈光不正簡化眼,在其簡化面屈光力在 90 方向為 Fe=+00 D,在其簡化面屈光力在 180 方向為 Fe = +00 D
- 調解過程中,調解委員得依職權以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義提出書面: (A)和解筆錄。(B)調解建議。 (C)審議判斷。 (D)調解方案。
-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審議判斷,應以書面附: (A)事實及理由。 (B)申訴請求事項。(C)處理經過與結果。(D)招標機關答辯 指明招標機關原採購行為有無違反法令之處。
- 審議判斷: (A)視同確定判決。 (B)視同訴願決定。 (C)視同仲裁判斷。(D)視同調解成立書。
- 廠商誤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以外之機關申訴者,收受申訴書之機關應於收受之次日起: (A)5日。(B)7日。(C)3日 。 (D)10日內將申訴書移送於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並通知申訴廠商。
- 依政府採購法,下列何者有誤:(A)調解過程中,調解委員得依職權以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義提出書面調解建議。 (B)機關不同意調解建議者,應先報請上級機關核定。(C)調解建議經當事人合意後調解成立。
- 依政府採購法,下列何者有誤:(A)審議判斷指明原採購行為違反法令者,招標機關應另為適法之處置。 (B)審議判斷指明原採購行為違反法令者,廠商得向招標機關請求償付其準備投標、異議及申訴所支出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