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民法上所稱的行為能力是指當事人能夠獨立為有效法律行為的能力,例如:獨立與他人成立買賣契約。下列有關行為能力的敘述,何者正確?
(A)年滿十八歲為民法上之成年人,有完全行為能力
(B)剛滿十歲的國小三年級學生,因未達十四歲,故無行為能力
(C)剛滿十四歲之人,得不經法定代理人允許,購買考試用參考書
(D)男滿十六歲即可與他人為有效的結婚行為,毋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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