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為落實聯合國「國際人權憲章」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相關人權保障之規定,我國於 2009 年立法通過「兩公約」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行使職權時,應符合相關人權保障規定,並 2 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兩公約及其施行法所具備的意義為何?(甲)個人有權對抗來自於國家的不合理干預及侵害;(乙)人民有權向國家爭取經濟、社會及文化等;(丙)闡明會員國國民權利,並敦促聯合國積極落實;(丁)福利人權需仰賴國家的保障,也來自於國家的賦予;(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人權基礎應優先適用。
(A)甲乙
(B)乙丙
(C)丙丁
(D)丁戊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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