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56 條規定,在某些情形下,登記機關應以書面敘明理由或法令依據,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申請人之資格不符或其代理人之代理權有欠缺
(B)登記申請書不合程式,或應提出之文件不符或欠缺
(C)不屬受理登記機關管轄者
(D)未依規定繳納登記規費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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