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A 女任職於員工 20 人之電腦公司已 2 年,近日因懷孕即將生產,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 A 女得向雇主請求之事項?
(A)分娩前後給予產假 8 星期
(B)於子女滿 3 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1 年
(C)每天減少工作時間 1 小時
(D)子女未滿 1 歲需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每日另給哺乳時間 2 次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